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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:用好巡察建议书 靶向施策促整改

稿件来源: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5-02-19 10:2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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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贺兰县委通过《巡察建议书》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,力促问题整改达到实效,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劲“推动力”。

  制发巡察建议书,综合分析找“病灶”。坚持“边巡察、边总结、边整改”的工作思路,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巡察有关规定开展整改的同时,针对巡察发现部门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党建、财务管理、意识形态等共性、普遍性、典型性、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解决的问题,厘清整改责任,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《巡察建议书》,及时拉响“提示预警”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办理,督促相关单位进行“靶向治疗”,建章立制,堵塞漏洞。

  坚持跟踪问效,建立台账问“疗效”。为防止建议书“一发了之”,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建议整改落实台账,会同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,通过听取部门汇报、查看台账、实地走访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对建议书落实情况实行联合问效,切实加强对《巡察建议书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,同时,加强巡察与派驻监督联动,将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,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完整闭环,有效杜绝了巡察反馈后一些涉及多个领域、职能部门问题的整改“无人问津”或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,起到了治标治本的作用,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、规范性。

  深化运用建议书,跟踪督促拔“病根”。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推动巡察建议书有效执行、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,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的“双落实”,成为推动整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有效抓手,切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破解工作难题、优化工作流程、构建完善制度体系。十五届县委以来,已发送巡察建议书27份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强化基层党建、规范财务管理和“三资”管理、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培训等问题。(贺兰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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